新疆发布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时间:2025-01-08 作者:佚名 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
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(记者索蓉芝报道)2025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节日热销食品和餐饮将进入消费旺季,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玩得开心、吃得安心,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。
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,选择有资质、信誉良好的餐厅,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。网络订餐时,选择口碑好、配送规范的平台与商家,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、食物有无变质。
外出购买食材时,消费者应选择合法经营的商超和农贸市场,购买时留意食品包装完整性、保质期及标签标识信息。挑选肉类时,要查看检验检疫证明;挑选蔬菜时,要挑选新鲜、无腐烂迹象的新鲜蔬菜。储存食物要按照包装说明的温度和条件保存,生熟食材需分开存放,避免交叉污染,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。
冬季是制作、食用腌制类食品的季节。消费者在制作腌制类食物时,腌制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。一次食用过多的腌制食品或食用腌制时间过短的食品,都可能引发亚硝酸盐中毒。
进食火锅时,要坚持生熟分离、防止交叉污染,各类食材要充分煮熟煮透后方可食用,慎用海鲜产品、四季豆、野生蘑菇、鲜黄花菜等食品,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。使用炭火或煤气为燃料的,应注意场所通风,防止一氧化碳中毒,同时注意用火安全。
冬季是诺如病毒等肠道病毒、流感病毒、呼吸道传染病毒的高发季节。诺如病毒具有传播速度快、发病急的特点。预防诺如病毒的传播应注意保持食物和饮用水的清洁,餐前便后要仔细清洗双手,及时清洗饮食用具,生食的水果和蔬菜要彻底清洗,经常开窗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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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李娜]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xinjiang.gov.cn/xjnynct/c113576/202412/e2f74831c18d4e9083ad2af931316237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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